时间:2022-09-21 12:54:58 | 浏览:3617
根据德市旌委宣〔2022〕4号文件《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旌阳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区评审委员会进行认真、公平、公正评审,现对拟进行奖励的2021年度136件优秀文艺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5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侯德晖
联系电话:0838-2539053
2021年度旌阳区优秀文艺作品评审结果
公示如下
特级奖励
一级奖励
二级奖励
三级奖励
四级奖励